的哥深夜在家门口车内去世,是否算工伤?
创建时间:2023-04-18 15:23
出租车驾驶员郭师傅出车工作,可深夜久久未归,被邻居及其家人发现在他家门口的出租车内昏迷过去。众人立即将郭师傅送到医院治疗,可郭师傅还是于次日不幸去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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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重点
在司法实践中,认定工作时间不仅包括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“朝九晚五”打卡时间,也包括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,比如上下班途中以及公司安排的加班时间。工作场所既包括办公室、工厂等具体工作场地,也包括因公外出期间的出差地,还包括在工作时间内,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。
之所以将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作合理的延伸,核心思想就是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只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了事故伤害,就应当认定为工伤。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都是判断是否属于工作原因的要素。
综合考量郭师傅犯病的时间属于出租司机合理工作时间段、被发现时的地点在出租车内等因素,西城法院倾向于认为郭师傅构成工伤。
在审理查明该案事实的基础上,西城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席会议优势,及时与被告联系沟通,向其反映审理查明的新事实,充分交流了看法,最终西城人社局接受了法院意见,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,郭师傅就职的出租汽车公司也表示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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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倡议
#开门杀致人死亡女子被判9个月#停车开车门发生交通事故,谁来担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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